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3-0005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公文时效 |
盛乐镇人民政府、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有关部门:
为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建设,保障2023年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经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加强对新区已征收土地的管护工作,禁止在已征收、应交回新区的土地内从事非法抢建抢种等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区已征收土地管护范围
(一)云谷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涉及克略村云谷纵43路35亩,丹岱村云谷纵31路47亩;
(二)盛乐镇。涉及脑木七太村云谷横24路66亩,雅达牧村云谷纵48路、横40路、纵38路、新区纵9路共192.8亩,古力半村村民已领取土地征收资金相应面积的土地。(详细地块见附图)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以上已征收土地范围内,禁止开展耕种、承包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禁止从事采土取土、倾倒垃圾以及抢搭、抢建、抢种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备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提前谋划部署,确保管护工作及时启动、高效开展。
二要及时制止。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备组要迅速组织工作力量进行常态化巡查,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强化对已征收土地的管护,发现在新区已征收的土地内从事非法抢搭、抢建、抢种等行为,要及时制止、迅速清理。
三要加强宣传。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村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引导村民等知法守法、积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形成合力。有关乡镇(街道办筹备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新区范围已征收土地的管护工作顺利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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