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1987/2023-00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新店子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公文时效 |
为巩固提升我镇自治区卫生镇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净化自然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优化投资环境,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形成“创卫”共识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我镇自然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综合素养和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我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镇上下一定要深化对“创卫”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创卫”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卫”工作部署上来。
二、密切协作,完成“创卫”目标
我镇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镇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及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各方面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到2025年,实现我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为全面按期实现我镇创建成国家卫生乡镇的目标,各单位、村要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确定的工作目标及指标任务,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做好阶段工作、安排部署和考核考评工作,将每项工作任务、每个具体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村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制定强力推进的工作措施。通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领导,推进“创卫”进程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分管负责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监督和落实。为确保各项创卫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和宣传与健康教育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安排部署、综合协调、任务落实、检查督办、责任考核和业务指导。
四、完善制度,提升“创卫”水平
(一)加强保障。镇政府要把“创卫”项目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实施。确保开展“创卫”工作必需的经费,同时保障“创卫”整治项目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要拓展融资机制,增加“创卫”的资金投入。
(二)严格整治。要求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与镇政府和镇执法局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县“创卫”指挥部及镇政府制定的有关“创卫”工作计划、方案、整治措施要求等,确保“创卫”工作有序开展、全力推进。
(三)落实责任。镇政府“创卫”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工作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考核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现场纠正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诿扯皮、严重失职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处理办法报镇党委、镇政府进行处理。严格实行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创卫”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四)巩固完善。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各项治理工作不是临时整治,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治本,力求创建后不反弹,要以规则约束、长效约束为主,而不是人力约束,临时措施约束为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国家卫生镇和各项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发展,不断提高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
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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