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经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该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66.81平方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通知》(内人防字〔2020〕335号),该项目核定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可以申请易地建设并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异议,均可以以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委反映和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71-7195276,举报电话:0471-7191513。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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